
浅探苏区时期中央机关党的组织建设
2012-01-06 03:01
内容提要:
中央苏区时期,党政军群中央机关党组织是如何建立的?中央机关总支开展了哪些工作?这是目前史学研究领域的一个空白,本文对此进行了粗浅的探索。苏区时期中央机关总支的工作,开创了中央机关党建工作的先河,其诸多做法和经验,仍值得我们今天学习和借鉴。
关于中央苏区党的建设,是近年来党史研究的热门课题,有诸多的专著、论文问世。但是笔者注意到,在这些专著、论文中,几乎没有一文谈到苏区时期中央机关党的建设问题。中央机关党组织机构设置和机关支部建设,是中央苏区党的建设的重要方面。本文拟就这一问题进行粗浅的探索。
1931年12月,周恩来抵达瑞金,正式主持中共苏区中央局的工作,中共苏区中央局各工作部门逐步得到健全和完善,中共苏区中央局机关党的基层组织也得到全面发展。
1932年前后创建的中央机关包括:中共苏区中央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苏区中央局,中华全国总工会苏区执行局,中央苏区反帝拥苏总同盟,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中国工农红军总政治部,临时中央政府警卫连,以及邮政新闻机关、金融机关、学校机关、文化机关,和中央造币厂、中华钨矿公司,还有中央纺织厂、中央修械所等中央企业。
在各级苏维埃政权和群众团体中工作的共产党员,都单独或联合建立了党支部。苏区的国家工厂企业(主要是军工企业、邮政、合作社、国家银行、造币厂)等也单独建立了党的支部。在苏区史料中有文字记载的中央机关党支部有:中央局支部、全总中央执行局支部、工农通讯社支部、工农剧社支部、反帝拥苏总同盟支部、互济总会支部、邮政总局支部、粮食调剂局支部、店手工业支部、中央执行处支部、劳动部支部、内务部支部、教育部支部、司法部支部、中央兵工厂支部、中华钨矿公司支部、中央被服厂、造币厂支部、党校支部、中央局无线电队支部等20个支部。[①]《斗争》25期《造币厂支部通讯》、《红色中华》1933年4月20日第171期《支部中的经济动员》一文、《红色中华》1933年5月5日第76期《一个支部发展八人》,其中记载了中华钨矿公司党支部书记华其钟、中央兵工厂支部书记李石生、东村修槿所支部书记郑传熙、红军第三被服厂支部书记郭文祥、中央被服厂支部书记刘凯夫等。
1932年5月,邓颖超由上海进入瑞金,开始担任中共苏区中央局宣传部、组织部干事,后因中共苏区中央局机关管理和党的建设需要,1932年7、8月间,邓颖超任中共苏区中央局秘书长兼中央机关党总支书记。1932年8月5日和8月13日,邓颖超同志在中共苏区中央局刊物《党的建设》接连发表《什么是中心支部与模范支部》和《瑞金城区党员大会经验与教训》两篇文章,表明邓颖超同志以中央机关总支书记的身份,对中央机关党的建设进行检查指导。
据1933年6月22日《中共中央给共产国际的报告大纲》记载,当时全国党员总数约为298740人,而中央苏区党员数约占全国党员总数的40%,即超过13万人。据江西省委统计,至1932年底,江西14个县共建立998个支部(除石城外);据闽西特委统计,在1930年5月时就有基层党支部546个。
中央的党、政、军、企等机关党的组织均属中央机关党总支管理,中央机关总支下辖的基层党支部有40余个。
1934年2月,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选举谢觉哉任苏维埃中央政府秘书长,后兼任中央政府机关党总支书记。这就说明,在1934年二苏大会后,中央机关党总支和中央政府机关党总支分开。在中央苏区时期的中央机关党总支和中央政府机关党总支的这种机构设置,一直延续到中央红军1934年10月开始长征。
中央苏区时期机关支部建设的做法和经验:1、注重基层支部建设。中央苏区时期,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都高度重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认识到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性。从中共红四军前委的“古田会议”到中央苏区党的第一次代表大会,都把基层支部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加以强调。认为:1、支部是党的组织基础,是贯彻落实党的纲领路线政策的堡垒;2、支部是党与群众的连环,党的政治主张,党的每一个时期提出的工作任务如扩大红军、购买公债、节约粮食、发展工农业生产等,都要通过支部组织和领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基层支部的工作广泛深入地传播到广大工农群众中去,使之变为群众的实际行动;3、党支部是基层苏维埃政权、革命武装和群众组织的领导核心。
在中央机关总支成立后,及时指导建立党的基层支部。如中央政府各部成立后,即建立了各部党支部;中央钨矿公司在1932年春成立后即建立了中华钨矿公司党支部。同时,在中央机关总支对机关党支部的工作经常实施指导和检查,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1932年8月13日,邓颖超应邀出席瑞金县城区党员大会(瑞金(京)划为中央直属县),会后,撰写了《瑞金城区党员大会经验与教训》一文发表在《党的建设》第四期;1933年4月5日,邓颖超在《斗争》发表题为《为创造一百万铁的红军而斗争》的文章,提到:“党的面向群众,支部要深入群众,紧密的联系与运用着群众团体的组织,特别是赤少队、模范营连,使他成为红军的真正助手,整营带连加入到红军中去,成为造成广大群众扩大红军运动的枢纽。”这是邓颖超同志在扩红运动中,对党的支部提出的要求。
在工厂支部发挥作用方面。1933年刘少奇在《斗争》发表《论国家工厂的管理》一文,主张“由厂长、党支部书记和工会主任组成‘三人团’管理工厂,协同处理企业内部的日常事务。”“厂长在决定各种问题时,必须事先与党的支部书记和工会的主任商量,尽可能取得他们的同意,配合党与工会的系统来一致执行。”1934年制订的《苏维埃国有工厂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建立三人团——在生产过程中使许多问题迅速解决不致妨碍生产计划的完成。如工厂某部分工人怠工,工人提出的要求,克服某部分生产落后的现象等类,必须经过厂长、工会委员长、支部书记迅速共同解决的问题,得开三人团会议来解决。”[②]
2、加强支部干事会班子建设。按照六大党章规定,党支部设支部干事会,由3人至5人组成。分工为书记、组织、宣传各一人,人数多的支部增设妇女、青年等专职干事。1933年3月中共苏区中央局组织部召开闽、赣两省组织工作会议时,中央局组织部部长任弼时同志作了《目前党组织上的中心工作》的报告,决定“支部干事会组织,以后要扩大与改变分工制度,原则上要分工小,每人要负责一件具体的工作,并实行个人负责制”。“人数较多的支部、干事会”,内设“支部书记(管理全盘工作)、副书记(管理支分支部与小组)、工会工作干事(指导工会工作指导工会党团小组)、军事工作干事(特别注意赤少队工作兼少队的党代表)、群众宣传鼓动干事(指导俱乐部列宁小学、夜校、墙报委员会、宣传部、管理宣传品分发)、党员教育干事(注意新党员训练与一般党内教育工作如党员识字班与读报班等)、妇女工作干事(领导妇女代表会工作)、贫困工作干事(注意贫农团工作)、统计调查收党费干事(管理党员工作成份登记及收党费)、苏维埃工作干事(负责苏维埃党团书记)、青年工作干事(参加青年团工作,如青年团支部书记为党员即由他担任)。”[③]从1933年5月起,党的支部干事会组织普遍建立。
3、不断增强党支部工作活力。(1)、举办各种短期训练班和支部流动训练班。中央机关党的组织,高度重视党员干部的教育培养工作,经常举办各种短期训练班和支部流动训练班,培养训练支部工作骨干,通过培养训练,绝大多数支部工作骨干的政治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都迅速得到提高,使支部的各项工作得到较好开展。《红色中华》第102期刊登了《怎样去办流动训练班》一文,《斗争》第39期发表《下肖区支部流动训练班工作的检查》,说明中央机关党组织对支部流动训练班工作的重视。
(2)、开展“支部改造运动”。从1932年起,中央苏区范围内每年开展一次“支部改造运动”。所谓“改造运动”,即组织发动支部全体党员,对本支部过去的工作进行总结检查,发现缺点错误,制订整改措施,同时对支部领导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在评议的基础上进行改造,洗刷那些不称职的支部领导成员,选举那些觉悟高、工作积极、革命斗争坚决、群众观点好的党员,担任支部领导。“支部改造运动”民主评议支部领导的做法,有效地增强了机关党支部的建设。
(3)建立中心支部和模范支部,以先进促后进。1933年5月,根据中共中央的要求,狠抓中心支部与模范支部的建设,以先进支部带动一般和后进支部。中共中央机关总支书记邓颖超发表的《什么是中心支部与模范支部》一文,对中心支部与模范支部的标准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要利用模范支部和小组的经验去指导一般的和落后的支部,从模范支部和小组征调干部,组织突击队去加强和突击落后支部的工作。[④]对模范支部大力宣传和表彰,以扩大影响和推动党支部建设的全面提高。
(4)、开展工作竞赛。中共中央机关总支经常组织支部与支部之间的革命竞赛,订立竞赛条约,定期检查评比。竞赛条约的主要内容有:发展多少党员、动员多少人当红军、支部要产生多少积极分子、开展节约运动等。通过竞赛活动促进支部各项工作的进展。在1933年8月19日《红色中华》103期6版《瑞京总支部七月份四个支分部的竞赛总结》中,反映了当时中央机关党总支的竞赛情况。
(5)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中央机关党总支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严格按照苏区中央局(中共中央局)的要求,抓好党员发展工作。《红色中华》76期《一个支部发展八人》一文中,记述“中央局无线电队支部,在总支委领导下,执行‘五一’征收运动,结果自动报名加入党团员的有八人”。
4、建立健全党支部的各种制度。如会议制度、党费收缴制度、工作报告制度等。(1)会议制度。规定“支部委员会每七天开会一次,支部下面有支分部而(且)有干事会组织者,每七天开会一次。小组会每五天开会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半月召开一次”。[⑤](2)党费收缴制度。中共苏区中央局组织部于1931年3月规定,党员每月交党费铜元5枚,每月底向党的小组长或支部干事会交纳,连续3个月无故不交党费者作自动脱党处理,予以除名。(3)工作报告制度。支部定期向区委、县委报告工作;机关支部要向党总支报告工作。同时,机关党总支还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制订工作计划,要求各支部抓好落实。在1933年10月12日《红色中华》118期第3版《瑞金中央机关党支部二十天工作计划总结》一文,列举了中央机关部分支部的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在《斗争》第25期《造币厂支部通讯》一文中也记录着造币厂支部的工作完成情况。
中央苏区时期机关党的建设,为我党中央机关党建工作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并取得了丰富的历史经验。机关党建工作对于红色政权的巩固、革命根据地的发展,以及战争环境下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发挥了重大作用。
苏区时期中央机关总支以党支部建设作为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点,通过机关党的基层支部,将党的政治主张,包括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广泛深入地传播贯彻到广大工农群众中,使之变成为人民群众的实际行动,从而兴起了波澜壮阔的土地革命运动,中央机关党的基层支部成为基层苏维埃政权、革命武装和一切群众团体的领导核心。中央机关总支坚强有力的领导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保证了党和苏维埃政府提出的每一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比如扩红、支前参战、购买公债、发展工农业生产、节约粮食和经费等。
苏区时期中央机关总支的工作,开创了中央机关党建工作的先河,其光辉的历史,在中央机关党的建设史上树立起一座不朽的丰碑。中央机关总支领导开展机关党的建设的许多做法和经验,仍值得我们今天学习和借鉴。(赖军,本馆党支部书记)
< 上一篇 《红色中华》报的舆论宣传功能探索——动员群众参与苏维埃运动的有力助手
陈云在中央苏区的历史功绩 下一篇 >
“瑞金文旅”消费平台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