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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文物

中央执行委员会办公厅使用过的电话机

该藏品为长方体,木质机壳,长48厘米,宽21厘米,高15厘米。壁挂式,左侧为“Y”字形铜质挂件,供挂话筒,右侧为手摇柄,话筒外壳形如马鞍,胶木制作。正面上首装有直径7厘米半球体铜铃两个,中间有一球形铜质小锤,通电后可左右摆动击打铜铃。此话机是中央执行委员会驻沙洲坝元太屋期间使用的,1934年7月中央执行委员会从沙洲坝迁往云石山,同年10月主力红军和中央机关长征时,将此电话机留在当地。1954年,瑞金县云石山乡排子脑村民赖传愧将其捐赠入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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